本工程合同段范圍為 K20+910~K24+500 段及其連接線,全長約 3.59 km,主線采用雙向六車道標準建設(shè),設(shè)計速度 60km/h;連接線采用雙向四車行道標準建設(shè),設(shè)計速度 60km/h。